依法治校专题网
1
1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学校规章 - 正文
 

景德镇陶瓷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15〕6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好的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才规律,以师爱和责任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切实提高学校师德建设工作水平,全面提高教师队伍师德修养,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好的坚持价值引领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原则,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密切联系实际,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落实教师主体地位为契机,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解决实际问题,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创新教师喜闻乐见的工作方式方法为抓手,顺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

二、总体目标

好的努力构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校院两级分工负责,以教师为主体自觉遵循,多机制并举、全方位践行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好的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引导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

好的积极把“四有”要求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渗透到教学实践各环节,以师德专题教育和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定位高起点,找准切入点,明确侧重点,加强着力点,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争取实效,坚持常抓不懈,奋力开创契合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师德建设新局面。

三、工作任务

好的师德建设是一项关乎学校声誉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规划,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我校师德失范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

(一)师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建立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2.成立师德建设委员会,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任主任、其他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计财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校工会、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档案馆、保卫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人事处,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牵头部门:人事处)

3.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制订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并由专人负责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人事处、各学院、研究生院及其他基层单位)

4.发挥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牵头部门:机关党委、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5.制订师德建设专项经费预算,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每年师德建设教育和师德研究。(牵头部门:计财处、人事处)

(二)师德教育导向机制

6.重点加强对教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师德论坛”,每年举行一次论坛活动,集中展示和交流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果。(牵头部门:宣传部)

7.将学校校史、陶院精神教育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开展“校史与师德”专题教育,组织新进教职工参观校史馆,加强对青年教师“诚朴恕毅”的校训教育。(牵头部门:宣传部、档案馆)

8. 举行新进教职工入职宣誓仪式、荣休及从教 30 周年纪念仪式,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牵头部门:工会、人事处)

9.开展师德传承结对活动,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树立良好师德的传、帮、带作用,做好青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和职业道德教育。(牵头部门:教务处)

10.将师德教育作为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工会)

11.建立师德专家库,把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代表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精神和内涵。(牵头部门:宣传部)

(三)师德宣传机制

12.以讲座、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牵头部门:宣传部)

13.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每年组织一次“师德主题宣传月”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校内校外师德先进典型,大力褒奖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用师德先进典型推动我校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宣传部)

14.在校报、新闻网、官方微博和微信等校园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的师德典范,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牵头部门:宣传部)

15.通过培训会、宣讲会等形式,加强与师德有关的外事纪律宣传。(牵头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四)师德考核机制

16.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教师自评、学生测评、单位总评等方式相结合,形成公开、公正、公平、易于操作的师德考核机制。(牵头部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

17.建立大学师德档案制度。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将师德考核结果存入师德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人事处)

18.将基层单位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情况纳入学校对基层单位的年度考核,该年度教师有严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的,所在单位不能评为“优秀”。(牵头部门:组织部)

(五)师德监督机制

19.开展教师师德建设调研活动,每年定期举行一次,深入基层,推荐师德先进个人,采访师德先进事迹,形成我校总体师德建设调研报告,作为学校师德建设和师德宣传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宣传部)

20.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应对师德层面突发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部门:人事处)

21.建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设立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牵头部门:师德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

22.健全学生评教机制,完善学生评教调查问卷,逐渐形成学生实时评教系统,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规章、师生关系等师德问题的监督。(牵头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

23.制订《景德镇陶瓷大学外籍教师师德规范》,加强对外籍教师的师德监督和教育工作。(牵头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六)师德激励机制

24.进一步完善“五育人”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表彰奖励活动,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条件。(牵头部门:组织部、工会、教务处)

25.切实举办好“我最喜爱的老师”活动,将师德建设作为校园文化活动的核心内容来抓,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 (牵头部门:宣传部、校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

26.改革师德激励体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各类人才项目推荐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牵头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七)师德约束机制

27.完善师德约束机制,把教师师德状况和参加师德学习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续聘的必要条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28.健全师德保障机制,修订完善并实施有关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学术行为,加强职业精神教育,严查学术不端行为。(牵头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

29.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惩处机制。根据违反师德情节严重程度,依纪依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聘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罚。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师德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

30.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上报、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本实施办法由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